讀經與譯經 - 2021年08月號






古代詩歌的寫作技巧

所有詩歌,除了無固定格律的自由詩之外,都會有某種形式的重複,有時是格律上的,像抑揚五步格詩,或是基於音韻的,或基於每一行詩音節的數目。聖經裏的希伯來詩沒有押韻,可能也沒有格律或規定音節,儘管這說法有一定的爭議。很久以前,學者便發現古代希伯來詩歌經常用平行的句法,簡單來說就是「把同一件事說兩次」。《耶利米哀歌》二章7節可說明這原理:

耶和華丟棄自己的祭壇

憎惡自己的聖所

每一行詩都含有一個主語,「耶和華」(第2節雖然沒有明確寫出,但可這樣理解),一個動詞(丟棄 / 憎惡),一個直接賓語(自己的祭壇 / 自己的聖所),而每個直接賓語都包含一個代名詞和一個名詞。這形式有時可稱為「同義平行句法」。希伯來的平行句法通常較上面這個例子複雜和微妙(例如箴二12將對比的思想放在一起)。當然,不是所有希伯來詩歌都會採用同義平行句法,而採用同義平行句法的文體也不一定是詩歌,在希伯來散文也會出現。

聖經希伯來文還會運用其他不同手法,以滿足詩歌所要求的重複格式。有些字可能會重複在數行詩句之中出現,或者連續數行詩句都以同一個希伯來字母開始。另一個手法就是「包含法」,就是一首詩或一個詩節(即一首詩中的主要段落)的第一行和最後一行是相同的詩句,而整首詩的主題就要在這兩行詩句之間發揮出來(參詩八)。有時候,一首希伯來詩會每隔一行便重複一次,就像《詩篇》一三六篇那樣。希伯來詩歌似乎有一些限制,例如每行詩句所容許的動詞數量,同時這限制也可產生出詩歌的對稱結構。

我們對希伯來詩歌的認識受限於一件事,那就是今天活在世上的人誰都沒有聽過這些詩原本是怎樣唱的。悲哀的是,許多希伯來詩歌的誦唱藝術已永遠失傳了。

摘錄自《聖經•考古研讀版》
「離合詩及其他古代詩歌的寫作技巧」(暫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