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12年12月號






至於人的性命
—民數記三十一章的被擄之人

◎鄭美芳(《新漢語譯本》編輯)

希伯來文版本—BHS

《新漢語譯本》
35 至於人的性命,從這些女子中,……所有的性命,有三萬二千。(35節,暫譯) 35 וְנֶפֶשׁ אָדָם מִן ־ הַנָּשִׁים אֲשֶׁר לֹֽא ־ יָדְעוּ מִשְׁכַּב זָכָר כָּל ־ נֶפֶשׁ שְׁנַיִם וּשְׁלֹשִׁים אָֽלֶף ׃
40 至於人的性命,有一萬六千,從中算計歸給上主的性命有三十二。(40節,暫譯) 40 וְנֶפֶשׁ אָדָם שִׁשָּׁה עָשָׂר אָלֶף וּמִכְסָם לַֽיהוָה שְׁנַיִם וּשְׁלֹשִׁים נָֽפֶשׁ ׃
46 至於人的性命,有一萬六千。(46節,暫譯) 46 וְנֶפֶשׁ אָדָם שִׁשָּׁה עָשָׂר אָֽלֶף ׃

BHS

民數記三十一章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之後在摩西率領下的最後一場戰爭。這場戰役,以色列人大勝米甸人,殺了所有的男子,搶走了一切的財物、羊羣牛羣、婦女孩童。25至47節記載擄掠品的數目和分配,除了財物,還有羊多少,牛多少,驢多少,女人多少。

按中文翻譯讀來,這些牛、羊、女人就像是同一個類別,都是擄掠品,可以任意處置。但是有一點值得我們留意,就是35、40、46節這三節的原文都以一個片語作開始,字面翻譯是“至於人的性命”(וְנֶפֶשׁ אָדָם)。這個轉接片語將被擄女子和被擄牲畜分開,顯出兩者不是同歸一類。

創世記記載,神“……造男造女。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音譯“亞當”)。”(創五2)所以,創世之初,男女都叫做“亞當”,都叫做“人”。聖經常用“אָדָם”一字來指涉人,並且很多時候沿襲創世記的傳統,泛指男與女。民數記三十一章就是最好的例子。

以人(或亞當)這中性名詞來形容這些被擄女子,是本章經文的特色。我們試試全部用音譯“亞當”來讀這一章:連亞當帶牲畜(11、26節),從亞當之中並從牲畜之中(28、30、47節),至於亞當的性命(35、40、46節)。透過這樣的表達,聖經告訴我們這批被擄女子是人,不同於牲畜和器皿。

還要注意的是,這三節經文中重複五次וְנֶפֶשׁ,這名詞意義豐富,可以表示人的靈魂、生命、個體、自我、感情等等1,中文譯為心、靈、性命、人……。顯出儘管是被擄之人,依然是神所創造的有靈魂、有自我、有感情的個體。


即使是外邦人,是戰俘,是奴隸,神看她們是人,是“亞當的性命”。


1 參 Francis Brown, The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9),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