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21年06月號






心懷二意的人

我們今天思考的一個詞,在舊約聖經中僅在一節經文出現過:「心懷二意的人為我所恨,但你的律法為我所愛」(詩一一九113)。心懷二意的希伯來文只是一個詞sēʿēp̄,它的解釋很富啓發性:「心懷二意,意念虛妄;指一個人三心兩意,思考模式毫無邏輯,盡是扭曲、顛倒真理的錯謬想法。」這些人正是使徒保羅所描寫的:「不虔不義⋯⋯以不義壓制真理」(羅一18)。

《七十士譯本》用來翻譯這詞的希臘文相當有趣,是paranomoi,由para(「反對、相反」)和nomos(「律法、規例」)組成。這詞的動詞形式(paranomeō)在徒二十三3出現,用來指「違背律法」的行為。名詞形式的paranomia在彼後二16出現過,提及先知巴蘭「因自己的過犯而受到責備」。把這些解釋放在一起,能否看得出現代心懷二意的人是從哪裏得來他們的想法?從何處得來他們錯謬的觀念、扭曲了的真理?答案就是從違背神的律法、漠視神的話語而來。

看看二十一世紀,神的話語不再受人重視。很多教會只是運用現代的營銷技巧去建立教會。很多牧師講道,以心理學和娛樂來取代真理的宣講。很多神學研究變成了僅僅是對哲學思想的好奇。這一切,豈不就是顛倒真理,漠視神的話語嗎?

大衞的話跟以上所述的形成強烈的對比,就像他在詩一一九47、48及97所說的:「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真的,只有一條藥方可以治癒心懷二意的人,那就是神的絕對真理。司布真(Spurgeon)曾說:「如果我們愛律法,這就成為愛的律法,我們也會全心全意地抓住它。」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自問:我愛心懷二意,還是愛寶貴的真理?


摘錄《默想舊約希伯來文365》1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