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21年02月號






審判過後的餘民

在《彌迦書》中,神的審判是不能改變的。「餘民」的身分以及它與審判的關係,都是《彌迦書》的主要議題。

首先,神應許要復興耶路撒冷,並在末後的日子開展一個新的時代(四6-7)。為要達到這個目標,神應許留下餘民,就是那些神讓他們經歷災禍的人(四6-7)。第二,組成這個餘民的,既有那些無辜的人,也有犯了罪的人,沒有刻意區分他們(參:賽十20-22,十一11)。第三,餘民的罪將獲得赦免,他們也將會成為新的民族,而上主要在他們中間,並通過他們統治大地。第四,這些餘民是「雅各的餘民」(she’erith ya’aqob,五7-8),指那些來自南國倖存的猶大人,而不是指北國的人。第五,餘民必須暫時分散在列國之中(五7-9),這對列國也沒有好處,然而,並不是每一個猶大餘民都被列入神的計劃之內(參:耶四十四12-14)。

儘管讀者會為耶路撒冷的命運而感到高興,因着本書並非以審判作為最終的裁決,但讀者也可能會為餘民的描述而感到困惑。耶利米指出,神擁有權柄決定將用誰來復興耶路撒冷(好的無花果,耶二十四2-7),誰將會永遠被廢棄(壞的無花果,耶二十四8,二十九17,四十四12-14)。神選擇誰(包括個人或國家)、放棄誰的特權,正是揀選和聖約關係的基礎。神在那些組成聖約羣體的人中,會進一步把一些人分別出來:要知道,羣體中並不是所有人都是神所揀選的。這也道出了存在於基督徒羣體當中的張力—名義上的基督徒,與委身的基督徒之分別。


摘錄自《神學釋經詞典》479-4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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