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20年08月號






基督的大祭司角色

基督在不同的方面獨特而永久地擔任了大祭司的職事。《希伯來書》作者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解釋基督的大祭司身分,然後進一步闡釋基督在天上聖所履行大祭司職務的含義。


確立大祭司身分(四14-16,五1-10)

作者稱我們可以看到基督為大祭司的這個事實有兩個根據:耶穌作為兒子的事蹟(四14-15),並一段結合《詩篇》二篇7節和一百一十篇4節的經文(五5-6),這一切都跟人間的大祭司(尤其是亞倫世系)作對比。作者向讀者說明,基督大祭司的身分是羣體在患難中保持忠信的榜樣,他是完全無罪的,他在世的日子完全跟我們認同(只是沒有罪),能體恤我們。正如大祭司是人,能明白人的軟弱,基督也明白我們的軟弱,這一切充滿勸勉的含義。

作者在第七章進一步闡釋基督的大祭司角色的性質、需要和對信徒的益處,由論及麥基洗德開始。作者先界定《詩篇》一百一十篇所說的祭司體制是甚麼性質,暗示幾個要點:(1)《創世記》十四章18至20節,亞伯拉罕請麥基洗德為他獻祭,預表了《詩篇》一百一十篇4節的話;(2)《詩篇》一百一十篇4節促使讀者從祭司體制的角度思想創十四的含義;(3)只有等到神的兒子在歷史中出現以後,上述兩段經文的含義才得以啓示出來。同樣重要的,是這個祭司體制先於利未祭司的體制,也是亞伯拉罕所知道和接受的。


履行大祭司職事(八1~十18)

作者借用《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來幫助我們明白基督侍奉的場所和性質。第一,根據麥基洗德祭司的類別,祭物必須是「真正的」祭物,在「真正的」聖所獻上,跟地上的祭物和會幕 / 聖所相對應,而會幕 / 聖所預表了真聖所和真祭物這些末世的實體。至於祭司職分的履新日期,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前在地上的工作,是預備他,使他有完成召命的條件。然而,他開始擔起祭司職分,則似乎是他被釘十字架上以後。這樣,十字架就是屬天的祭物的一部分。

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得到在「真帳篷」裏的職事,是比利未祭司更優越的(八1-13)。作者確立了這些之後,就詳細講論這個職事的特色(九1~十18)。要瞭解基督的服侍,這裏的講論都是借用利未祭司體制的話來說的,當中的核心就是每年一次的贖罪日。這兩個體制最終的目標,都是使人得以進到神面前,而典型的表達就是進入至聖所。

作者最終是要指出,摩西所設立的整個宗教祭祀傳統(律法),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子,不是那些事物的真像」。因此,儘管律法是指向基督的職事並將它啓示出來,提供一些觀念,讓人可以想像及理解基督的職事,但我們必須清楚知道它本身並不是真正的實體,而是與實體相對的。

作為全人的基督,最終是以他自己的血和身體來代替舊約的祭物。惟獨基督的血才真正有潔淨、赦罪及使人成聖的功效。作者顯然考慮到整部聖經頭幾章的故事;在他看來,基督所作的一切,就是《創世記》第三章有關人的墮落、死亡和被逐等問題的答案。因此,基督的祭是大有功效的,能清除人自世界的根基立定以來所犯的一切罪。



摘錄自《神學釋經詞典》245至2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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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希伯來書》的基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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