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20年02月號






「愛鄰如己」的真義
《利未記》十九章16-18節

本會譯經部同工

新漢語譯本 BHS
16不可在你的百姓中到處毀謗
不可與你鄰舍的性命為敵
我是上主
לֹא־תֵלֵךְ רָכִיל בְּעַמֶּיךָ
לֹא תַעֲמֹד עַל־דַּם רֵעֶךָ
אֲנִי יְהוָה
17你心裏不可憎恨你的弟兄,
一定要責備你的鄰舍,
免得你要承擔他的罪。
לֹא־תִשְׂנָא אֶת־אָחִיךָ בִּלְבָבֶךָ
הוֹכֵחַ תּוֹכִיחַ אֶת־עֲמִיתֶךָ
וְלֹא־תִשָּׂא עָלָיו חֵטְא
你不可報仇,也不可對你的同胞懷恨
而要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
我是上主
לֹא־תִקֹּם וְלֹא־תִטֹּר אֶת־בְּנֵי עַמֶּךָ
וְאָהַבְתָּ לְרֵעֲךָ כָּמוֹךָ
אֲנִי יְהוָה

《利未記》由十七章開始,詳盡講述上帝給立約子民的生活準則,希望上帝的兒女在清理罪惡問題後,要在日常生活各個層面展現上帝的聖潔本質。作者羅列了二十一條律例,分為七個小段,每段都以「我是上主」作為結束。

整個論述到十九章達到高峰,在十九章16-18節可謂最核心部分。作者以第二人身單數的命令句,羅列出上帝對立約子民對待其他人的誡命,從負面的禁誡到正面的要求,從內心的態度到外在的行為,都作出清楚的指示,也為整個信徒羣體的倫理奠定了基礎,值得上帝的兒女一再深思。

經文首先針對子民對他人的態度,強調不應用言語損害他人的聲譽,原文的 ליכִרָ 不只是一般的「搬弄是非」,而是針對他人聲譽而作出不盡不實的講論,旨在損害他人的形象和聲望。因此《新漢語譯本》將 ליכִרָ 譯作「毀謗」。其次,也應重視他人的生命,不應與他人的性命對立,原文直譯是「不可站在你鄰舍的血上」,所表達的意義甚廣。這不只是要求子民,不可謀害或危害他人的性命,更包含見到他人生命受威脅時,不可坐視不理,無動於衷。

至於「不可對你的同胞懷恨」,有譯本將「懷恨」譯作「埋怨」,似乎略嫌過輕。其實「懷恨」原文是רטַנָ ,直譯是「守住」,但用在報仇、報應的語境中,「守住」的內容,往往是指對犯錯一方的「怨恨」或「怒氣」(如詩一〇三9;耶三5、12;鴻一2),也就是因對方得罪自己而懷恨在心,而作出報復的行動。這裏,上帝的教導要求子民記着上帝是誰——「我是上主」。到了新約,使徒將這意思說得更明白:「上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上帝的子民因相信上帝必有公正的審判,就能安然看待自身的遭遇,當看到仇敵餓了,就給他吃的,渴了,就給他水喝。因此,只有確切認識上帝是誰,信徒才能夠用愛來化解仇恨,善待傷害過自己的人:「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

主耶穌談到第二條最大的誡命「愛鄰如己」,也一再引述這段經文,並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闡釋這段經文的含義。如果我們參照這段經文細讀,相信會有更深刻的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