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18年10月號






從申典神學看《列王紀》歷史發展


所羅門本人就是見證這承諾兩方面的好例子,他經歷福氣後卻受審判,預示整個民族(北國和南國)在其後的歷史及被擄時期的經歷。

《申命記》以「神─土地─子民」的三元結構,來描繪以色列民與迦南地的關係。因此,以色列人的土地是否豐盛,完全取決於他們是否忠於神。要是他們忠於上主,土地就為他們長出豐富的土產;要是他們不忠,沒有為自己的昌盛歸榮耀給上主,反倒隨從其他神明,土地就不再長出土產來,而上主也切斷他與那地的關係。當以色列人因犯罪而被逐出那片土地(這在摩西眼中是無可避免的),這並非意味聖約作廢了,反倒是依據聖約的條款執行(參申九4-16)。

神人立約條款

所羅門奉獻聖殿時的禱告,正正表達了以上有關神對待他子民及他們君王的重要神學原則。在《列王紀上》八章44至53節,所羅門祈求神在這民族犯罪時赦免他們。如果那時他們回轉歸向神的話,縱使他們被放逐到異地,祈求神赦免他們,神也垂聽,並再次賜福給他們。這個祈求是基於以色列是神特別揀選的子民。在《列王紀上》九章3至10節,神確認了這個對所羅門的應許。神應許所羅門,他會按照他和他子孫的表現來對待他們,看他們是否全心全意敬拜他,不去敬拜其他神明。神已經與他們立約,而他們的責任就是忠於他,拒絕敬拜外族的神明。因此,神承諾會報應懲罰那些背棄他的人,卻賜福給那些跟從他的人。

順服與不順服

所羅門本人就是見證這承諾兩方面的好例子,他經歷福氣後卻受審判,預示整個民族(北國和南國)在其後的歷史及被擄時期的經歷。所羅門早年向神祈求智慧(王上三)、組織國家和王宮(王上四,七1-12),尤其是他為上主興建聖殿及奉獻聖殿(王上五~六,七13~九9),這一切都顯示出他是個順服神旨意的君王,帶領百姓敬畏神,並給他們帶來昌盛的日子。然而,他在外交上的成就,以及與外族女子的政治婚姻,卻使他在信仰上妥協,招致先知宣告審判的預言(王上十一1-13)。所羅門死後,王國分裂了。因此,人既有忠於神的時候,亦有做出背道的事,這是所羅門執政期間和本書開頭的特徵,並預示了這個王朝以後的歷史。

為論證外族人完全可以加入教會,彼得訴諸神直接的引導和介入;巴拿巴和保羅則訴諸神藉着神蹟奇事肯定他們的工作;雅各訴諸聖經,說明這事「與眾先知的話相符」(徒十五15),讓教會「不要為難那些歸向神的外族人」(19節)。

不只君王,《列王紀》記述先知的事蹟也與申典神學息息相關。以先知以利亞為例,他一生中最為人熟知的事,就是挑戰巴力先知,並將對方通通殺掉(王上十八)。神通過先知施行神蹟,對於相信及回應的人來說,這些神蹟能使人得着生命;但是,對於拒絕並背棄神的人來說,它們卻帶來死亡。先知及受服侍者(君王和平民百姓)的人生都清楚顯示出神愛所有人(即使是以色列境外、像撒勒法那種地方的人),以及人必須以信心來回應這愛。


摘錄自《神學釋經詞典》142、39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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