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15年02月號






為甚麼耶穌時期的猶太人分黨分派?

猶太教分為不同教派,已有悠久的歷史。列王紀和大部分先知書記載了這同一個民族敬拜同一個神,卻對於敬拜的方式有不同理解,因而發生無數衝突,其中部分是……由於以色列人對於如何切實遵行……律法有不同的看法,加上他們對各項規條的重要性也有不同意見,於是猶太教便衍生了多個教派。


羅馬時期,尤其是公元6至7年……由羅馬巡撫管治之後,猶太人很快便意識到,他們這一代並沒得着神給亞伯拉罕子孫應許的產業。這表示他們一定是犯了罪,必須改變他們的行為,神才會將應許之地重新歸給他們,帶來安慰。論到神對他們的要求,各個羣體意見分歧。奮銳黨的策略是以非尼哈的故事(民二十五)和馬加比的歷史作為根據,把握每個機會揭竿起義,企圖以武力將羅馬人和羅馬人的走狗驅逐出境。但有些人則引述《馬加比二書》6.12-17和《會規手冊》9.21-23,認為以色列必因自己的罪受罰,因此猶太人必須甘心接受降在他們身上的磨難,才可以抵償罪債,並且令欺壓他們的國家罪孽增加,到伸冤的日子,神必斷定猶太人為義,並要轄制羅馬人。有些人……行公義,謹慎遵守所有飲食的條例,避免接觸任何不悔改的罪人。另一方面,有許多人(例:稅吏)卻趁勢與羅馬人勾結,不大講求遵守五經的規條,因此被稱作“罪人”。另外有些法利賽人則採取較溫和的立場,他們與羅馬人來往,但同時亦謹慎遵守律法所規定的什一奉獻,吃飯前按規矩洗浴,小心避免與那些沒有他們那麼嚴謹的人一同吃飯。各教派之間意見的分歧,不單直接關乎對妥拉的解釋,也反映了他們對經濟、人生觀或社會有不同的取向。





(本文摘自"國際聖經百科全書"系列《猶太社羣》頁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