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07年0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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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約ὑπὀκρισις假冒為善一詞的用法

H. Giesen著(岑紹麟博士譯)

出處和字義


ὑπὀκρισις這名詞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6次:對觀福音各有1次,書信有3次。動詞則只在路加福音二十章20節中出現。此詞詞幹ὑπὀκρισ-,原是從戲劇用語演變過來的;這詞幹起初是指“假裝”,後來引申為“假冒為善”。然而,這些詞在新約聖經的用法,往往受到《七十士譯本》的影響;在《七十士譯本》中,ὑπὀκρισις兩次用以翻譯希伯來文的ḥānēP(伯三十四30,三十六13),指不聽從上帝的人,也就是指“不敬畏上帝的人”。通過這樣採用ὑπὀκρισις等字詞,聖經把不敬虔的行徑視為惡的,而這種行徑在人類中甚為普遍。上帝視這些行徑為“假裝”,由此可見,這種行為不能在祂面前獲得嘉許。

“不敬虔”還是“假冒為善”?


在馬可福音十二章15節,ὑπὀκρισις並不是指假冒為善,而是指非難耶穌之人那種不敬虔的惡意。耶穌知道他們要以問題(14節)試圖陷害他(13節),要找藉口來捉拿他(12節)。然而,耶穌並沒有落入他們的圈套。根據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8節,文士和法利賽人表面上很敬虔,但他們其實是不敬虔和奸惡的(這裏用了 άνομἰα“違法的”),因為他們沒有依從上帝的心意做人。路加福音十二章1節也用了 ὑπὀκρισις來指法利賽人的邪惡行徑,這次是通過酵的比喻表達出來的。路加福音十一章40節中耶穌的慨歎,正突出了法利賽人的不敬虔心態。

根據加拉太書二章13節,磯法與其他猶太基督徒離席,不與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飯(12節),他的表現就是ὑπὀκρισις。由於保羅認為磯法(在上帝面前)有罪,他就當面斥責磯法(11節)。在這裏,ὑπὀκρισις並不是指假冒為善,也不是指欺騙,而是指出賣了福音(14節),因此是不信的表現(亦參:15-17節)。在提摩太前書四章2節,是指異端分子的行徑;這些人傳講鬼魔的道理,違背上帝的真理(四3下)。他們是基督徒在末世的敵人,他們觸犯了上帝創造的秩序(3-5節)。在彼得前書二章1節,ὑπὀκρισις 的複數詞形在一個列舉罪行的名單中出現,用以指假冒為善這種不道德的表現。

動詞的用法

ὑπὀκρισις這動詞也可以有扮演、假裝等意思。文士和祭司長試圖陷害耶穌,便差派人去耶穌那裏,假裝友善(路二十20)。在這裏,路加按u`po,krisij(參:可十二15,參第二段)原來的希臘文用法來理解它。

摘錄自本會之《新約希臘文解經詞典》(尚未出版);本文經編者增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