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19年02月號






「人子」
——道成肉身的審判,已然未然的拯救

一般來說,馬可的神學議程旨在肯定以色列之神的信實,並闡釋這對外族人的意義。耶穌就是那回到以色列人那裏的神之化身。因此,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城,承擔起以色列的命運,為許多人的緣故獻上自己(十45)。在這過程中,他宣告神對聖殿所代表的那腐敗宗教體制的審判(十一12-26),並要以《但以理書》中人子的身分,親自執行這個審判,讓耶路撒冷和聖殿變成瓦礫(十三章)。

要是我們認真看待馬可對以賽亞新出埃及的理解,我們便會看到上述這個似非而是的事實之真正意義。以色列被重新界定為由那些委身於神的人所組成的新羣體:耶穌解釋說,餘民(即門徒)應能明白這一點。然而,那些不屬這個以基督為中心的羣體的人,內心暫時是剛硬的,所以他們必須面對人子即將執行的審判(四10-12;參可十三)。《馬可福音》第四章引用《以賽亞書》第六章的話,為第十三章那較明顯的審判宣告奠定了基礎。這兩章經文都不是論及這個物質世界的終結,而是講論人所認識的那個(摩西的)時代的終結。

耶穌通過獻上他自己及他的審判,明確地開展了他的國度;當中的含義是明顯的:跟從他的人必須有相稱的行為表現。意思就是要準備好受苦,並要對神忠貞不渝,因為只有神才是使以色列——事實上是全人類——復興的關鍵。儘管以色列失敗了,但神對亞伯拉罕的承諾正逐漸實現:耶穌和他身邊的人,就是那復興的以色列。

馬可的基督論和末世論

從馬可第一世紀時的角度看,基督就是那回到以色列那裏的神之化身。馬可跟他同時代的其他作者一樣,絕對不會從本體論的角度,對基督的兩個本性或基督在三位一體中的地位,作出任何的臆測。更重要的是,對他來說,基督是決定誰是餘民(即神真正的子民)的惟一準則;因為只有他才是那回到以色列那裏的神,以及實現以色列真正命運的那一位。馬可就是這樣把基督既是神、也是真正的人這兩個觀念結合在耶穌的一生裏,而這也是他所隱含的耶穌成肉身的神學之基礎。對他來說,這本身並不是最終目的,而是重新界定亞伯拉罕應許之核心的重要元素:人類——即神的子民—是要從人子上十字架及之後的道路界定的。

另外,對馬可來說,救恩並不純是一件未來的事。在他「已然/未然」(already/not yet)的神學觀中,焦點無疑是放在「已然」上。人們在靈性、身體、社會、情感等各層面上復原過來,這清楚顯示神的國已經來臨。死而復生的生命,於人與耶穌相遇生命得以轉化的那一刻開始,而不是在人肉身死後才開始;肉身的死亡只是這個旅程中的一個踏腳石。門徒已經驗到以色列人熱切期待的復興。雖然《馬可福音》並不像《路加福音》那樣,把耶穌的神蹟跟人所期待在末世來臨的聖靈之能力聯繫起來,然而,他也清楚地指出,耶穌給悔改的罪人所帶來的救恩,正是代表以色列的復興。

因此,對馬可來說,末世論是指我們如何把神國已於現世中實現一事,解釋為以色列復興的高潮。將來的重要性,主要在於它對當下的影響,而不是作為一個「尚未」(not yet)來臨的事實。罪人悔改後,不是要等候救恩的來臨,而是通過在神子民當中好好地生活來經歷這救恩。


摘錄自《神學釋經詞典》450-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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