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17年08月號
女性的事奉
有人覺得《羅馬書》很男性化,當中講論了不少道理神學,像是保羅專為弟兄而寫。究竟事奉的婦女在哪裏?
《羅馬書》十六章的問安,反映了當時教會裏的女性地位。書信中提及的非比讓我們知道,當時的女性也可以是教會領袖(1節);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則攜手同工(3節);馬利亞服侍當地的信徒(6節);而土非拿氏、土富撒氏、彼息氏都是勞苦作工的姊妹(12節);更有保羅視為母親般親密的魯孚之母(13節),以及和兄弟尼利亞一起上教會的姊妹(15節)。
更值得留意的是,這些婦女都有獨特之處。她們有的是作執事,有的是勞苦工作的僕人,也有的是別人的妻子、母親或姊妹,但教會都歡迎她們參與事奉。今天在教會裏,姊妹不但有機會事奉,甚至可作執事。如果姊妹和丈夫一起上教會,她也不一定因丈夫要事奉而退下火線,百基拉和亞居拉就是共同進退的例子。跟隨兒子和兄弟參與教會的又怎樣?教會不但不會視她們為二等公民,甚至像保羅那樣留意她們、點名讚賞她們的勞苦!姊妹們,我們歡迎你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