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15年06月號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欺騙(五1-11)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就是分享的壞例子,他們賣了產業,卻為自己保留了部分價款(五1-2)。“保留”(nosphizo)字面意思是少量地偷取、盜用。路加使用這個詞很有趣,因為嚴格來說,這對夫婦保留的部分金錢是他們自己的。新約聖經中,nosphizo 只在這裏和提多書二章10節(該處譯作“擅取”)出現。《七十士譯本》把這詞用在亞干身上,亞干從那已獻給神而當滅的戰利品中取了一些(書七1);那時的情況就像這裏一樣,這罪惹來嚴重的懲罰。這詞在新約聖經甚少使用,這暗示路加是刻意使用舊約的語言。 不管怎樣,錯誤地使用我們的財產,在神眼中是嚴重的罪。

……亞拿尼亞最嚴重的罪行是欺騙聖靈,而不是保留了部分價款。稍後,彼得就說,他可以自由運用他自己的金錢(4節)。……既然沒有規定要信徒必須獻出所有東西(4節),那麼,撒但使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心所充滿的渴望,就是渴望獲得教會賞識。他們說謊,是為了贏得教會的敬重,好像巴拿巴在教會中所受到的敬重那樣。

先是亞拿尼亞,後是撒非喇,他們被彼得直截了當地定了罪之後,都相繼倒下來,斷氣了(五5、10)。我們可以想像,當時這位大概不富有的彼得,竟斥責那個捐出大筆款項的富翁,在旁觀看的人該是多麼驚訝。但無論是何人,也不管人捐出多大筆的金錢,罪就是罪,必須果斷地處理。……

亞拿尼亞的死亡帶來的結果是“所有聽見這事的人都十分害怕”(五5下)。路加在這故事結束時,再次重申這一點(五11)。換句話說,審判所帶來的懼怕,是這個故事的重要一面。這種懼怕觸怒神的心態,源於我們認識神的聖潔,且知道犯罪會帶來甚麼後果。

(本文摘自“國際釋經應用系列”《使徒行傳卷上》頁2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