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11年06月號






神聽見、神記念、神看見、神知道!
—談出埃及記二章23至25節的翻譯

◎鄭美芳(《新漢語譯本》編輯)

希伯來文版本——BHS
23וַתַּ֧עַל שַׁוְעָתָ֛ם אֶל־הָאֱלֹהִ֖ים מִן־ ......
הָעֲבֹדָֽה׃
24וַיִּשְׁמַ֥ע אֱלֹהִ֖ים אֶת־נַאֲקָתָ֑ם וַיִּזְכֹּ֤ר
אֱלֹהִים֙ אֶת־בְּרִית֔וֹ
אֶת־אַבְרָהָ֖ם אֶת־יִצְחָ֥ק וְאֶֽת־יַעֲקֹֽב׃
25 וַיַּ֥רְא אֱלֹהִ֖ים אֶת־בְּנֵ֣י יִשְׂרָאֵ֑ל וַיֵּ֖דַע
אֱלֹהִֽים׃

《新漢語譯本》
23那許許多多的日子過去了,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那些勞役歎息,他們喊叫;他們因勞役的哀求上達於神。
24神聽見了他們的唉歎,神記念他的約1,就是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2。

25神看見以色列人,神知道!(試譯)

出埃及記第二章23至25節這三節經文,有解經家認為是首兩章的附言,與一章1至7節平行,把這兩章經文前後括起來,成為首尾呼應格局,一章1至7節是以色列人家譜,而這一段突出神記念他的約,因此以神的應許實現作為整個出埃及記的架構。

原文24至25節有四個動詞:聽見,記念,看見,知道。原文每一個都特別以名詞“神”()為主詞,直譯就是:“神聽見……,神記念……,神看見……,神知道!”,有人認為重複四次“神”一字是累贅了。很多譯本都將句子簡化,只翻譯一個、兩個,頂多三個“神”字,例如NIV,NAB,NLT;《七十士譯本》也省略了最後的一個“神”(θεὸς),顯然認為連續四個“神”字過於重疊。更有學者認為最後一句“神知道”來得沒頭沒腦,推測抄寫有誤。有譯本在“神知道”後面加上了“……”(參NAB),表示句子未完;有些譯本則加添字句,例如“他們的苦情”(參《和》),使句子看似完整一點。

希伯來文的動詞,很多時候在詞尾以不同的標記顯示主動者或被動者的性別,有時候也用代詞(通常這樣都有強調作用)。所以這兩節經文大可以寫成類似這樣:“神聽見……,(他)記念……;神 / 他看見……,他知道。”承接上一個名詞“神”,接下來的幾個動詞可以用詞尾變化甚至加一個代詞表達誰是主語;但是這裏沒有簡化,而是每一個動詞都特別地出現了“神”這名詞,短短的一小段,接連四個動詞都一樣,這樣的寫作手法,大概只有創世記裏面關於創造的敍述堪作比擬(參創一~二)。

出埃及記全書寫作生動活潑,用字準確貼切,接連四個主語“神”一字,顯然不是隨筆或誤筆。書卷一開始,連串描述節奏快速,高潮起伏,對於神的工作卻一字不提,到了這裏,突然一口氣述說到神的四個反應,句子短而急促,正是文氣出奇之處。更奇妙的是,四個動詞都是描寫神的內心(如果我們以人的言語來形容),而不是神的行動;這引發我們的好奇心,既然他聽見、他記念、他看見、他知道,那麼下一步是甚麼?特別短促的“神知道!”落筆鏗鏘,預示神將要採取行動了。自此,神向摩西顯現、降十災,領以色列人浩浩蕩蕩出埃及,頒十誡……,在在都彰顯神的強勢臨在。重複的文字可能是無端,成為累贅;可能是刻意,作為強調。這裏可以看出作者是刻意指出:看哪!神在這裏!

二章23至25節從文學手法上、從神學上,都回應之前連串敍述,也過渡到之後發生的事,承上轉下,是畫龍點睛的一筆,也是一至二章的重點所在。

1這是神的約,清楚表明立約的另一方處於從屬地位,這約既然是屬於神的,他就負責。譯為“他的約”,突顯其神學意義,也因此按原文次序,將立約的另一方—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放在後面。
2原文沒有“約”,按文意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