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08年10月號


總幹事的話





再思“標的”

約翰記載耶穌行的神蹟,不忘把羣眾的反應也一併寫下來:耶穌醫治了一個患病三十八年的人,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而跟隨祂(約五8);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了五千人,結果人羣從加利利湖這一邊跑到另一邊,要追隨祂(約六13);然而,耶穌對他們的評價卻是這樣,祂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約六26)

羣眾以為學懂了功課,於是問了一個自以為聰明的問題:“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約六30)耶穌的答話肯定叫他們措手不及,“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約六36)因為羣眾雖看見了耶穌,卻仍然聚焦於自我。耶穌看透人心,知道自己還不是羣眾的“標的”,吸引人的是祂醫治的能力、是祂提供的魚和餅。夾在五章和六章神蹟中間的,還有耶穌這樣的一句話:“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39-40)查考聖經,應該是最敬虔的信仰表現,看在耶穌的眼裏,卻有不同的詮釋。原來,查考聖經與追尋主自己,二者有一定的距離。開始的時候是一線之差,結束卻是東與西的分別。

因此,當約翰要給永生下定義,他考慮的重點不是時間-永遠;不是空間-天堂,而是對象:“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如果罪是指錯失標的,那麼信主的人生就是要去對準“標的”-神自己-的過程;信,不再是自信的信,而是投入信的對象。

過去看為抽象的定義,今天感覺是何等踏實。這樣,“耶穌與當代人的互動,永遠是我們這些後人的鑒戒”,這不再是口號而已,是實際可行的“標的”。讓我們再專注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體驗三一神的真實!

正在重定“標的”的弟兄

沈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