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06年06月號


總幹事的話





讀出自己的
人生神學

親愛的弟兄,親愛的姊妹,


讀經,是我們準備在一生中花上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時間去做的事,讀出成果來應屬理所當然。其中一個成果是讀出自己的人生神學!

我們從出生到成長,過程中不斷吸收各種各樣的價值觀作為自己待人處事的根據,這些觀念有些可以講清楚,但不少是隱含在行動的背後,不被深究卻又建構我們的人生觀。當神進入我們的生命,我們就能夠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她的標準)。(羅十二2)一旦我們明自的標準之後,就需要重新審視我們的人生觀。直接一點說,因為有了神,我們不該做甚麼,該做甚麼,甚至是如何去做,都有了新的意義。這些“該”、“不該”和“如何”背後的原因,就成為我們的人生神學──一個新人生觀的內容。

使徒保羅勸勉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實際上,他是從基督耶穌的身上為我們整理出一個人生神學的範例(腓二5-8):

【6】他本有神的形像:他知道自己的身分地位: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卻不堅持由之而來的權利,以此為己取得利益;

【7】反倒虛己:決定自己的行為模,式包括自我降服、自我捨己、自我犠牲;

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宇宙的主人,卻成為奴僕,在地位光譜的兩極,表現出基督極度的謙卑;

【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順服,已成為一種終極的美德,涵蓋在神人關係中;

以至於死:連在死亡面前也不退縮的順服,;

且死在十字架上:基督承受一種最殘酷羞辱的死亡方式。這一切卻只是為拯救世人而做;

清楚自己的角色地位,也知道一己的權利義務,可說是在建立一個非常強的“己”。那麼,要強到甚麼程度才算強呢?要強到可以把這樣的“己”推倒為止、捨去為止!

耶穌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如果沒有“己”,還捨甚麼?!

人生神學的主要課是如何與神相處,如何與人相處,又如何與自己相處。讀經,讀出自己的神學,這是恩典,也是目標!


與你共勉的同工
沈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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