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與譯經 - 2006年0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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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與敍事的關係
─在聖經翻譯上的考慮與挑戰

蔡式平(中國宣道神學院舊約講師)

在敍事文中通常會出現不同的角色,而每個重要角色都有自己的文字。故此,人有人的名字,物件有物件的名稱。名字的用途,主要是便於呼喚;另外,就是便於管理,正如創世記中亞當為動物命名,目的就是便於管理。因此,知道人或物的名字(名稱),便可管理這人或物,甚至,可引申至控制和差使這人或物。一個名字,通常表述一個人或物的本質和特性,同時也隱含命名的人對該人或物的期望、終局等。在舊約聖經中,名字可以更改,因為,神介入並改變了一個人的生命。

名稱與敍事的關係

每一事件所牽涉的人或物,帶動整個故事的情節和發展。然而,人的名字與物的名稱,與故事的發展會否產生某些關係?這是本文所談論的課題。名字與敍事扯上關係的現像,主要見於敍事的文體,以下試舉一些經文闡釋這種關係。

(甲)二層次的關係:這種關係最為基本,共有兩種模式,分別是事件→名稱及名稱→事件。
模式一  事件→名稱

此模式中名稱的出現是發生在事件之後,換句話說是因那角色的表現才配上合適的名稱。事實上有不少情況是,人的名字因神或別人的介入而更改,改變名字的同時,甚至連他的命運也全面改寫。在此用以下排列表達這概念:

事件  因此→  名稱

可見這模式的關係是先有事件的發生再由名字去配合,意義上是為交代事件的原因,在希伯來文語法中大部分都是用從屬字句()來表達,例如:

希伯來文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法勒(plg),因為()那時人就地居任(nplg);法勒的兄弟名叫約坍。(創十25)

亦有部分情況只以連接詞()表達,但意義上仍有因果的關係,意即其作用與屬字句()相同。例如:

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wa)給他起名叫雅各()。(創二十五26)
抓住  因此→  雅各

這種關係亦可用另外一種語法結構來表達,就是先說出名字然後交待這名字的來源,但無論如何名字的出現是發生在事件之後。

那地方便叫作基博羅哈他瓦(),因為他們在那裏葬埋(qbr)那起貪慾之心()的人。(民十一34)

因為 埋葬那起貪慾之心的人  →  基博羅•哈他瓦

經文中基博羅的原意是墳墓,而哈他瓦的意思就是那位念心的人。上述兩例子有相同之處,就是以從屬字句“因此”及“因為”交待命名之因,類似例子在聖經中不計其數。但名稱出現在事件之後,會否是就着事件的發生,因而參與事件的人或物的名字是虛構的?



模式二  名稱→事件

這種模式的意義剛好與前一種模式相反,就是在事件描述中用詞與名稱本身有語法上的關係,在此稱之為相關語:

名稱  相關語→  事件

先有名字稱謂的出現,然後用相關語來描述事件。簡單來說相關語就是:描述事件的用字與名稱的用字在語言上有相關連的關係。故此可用三種關係來解釋:一、描述事件的有關詞類的用法,是就着本身地方的名稱字根而採用。二、那個地方的名稱的字根被重新演繹。三、就那地方名稱的字根採用所謂相關語而賦予一個完全不同的意義。意即只是字根相近似而已。這方面的例子在舊約聖經很多,而且不單出現在人名之,中還包括在族名、地名、城市名,甚至動植物的名字中。


(1)有關族名

但(dn)必判斷(ydyn)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創四十九16)

但  相關語→  判斷
(2)有關地名

但要降冰雹打倒樹林,城必全然拆平﹝直譯:在低地的城或【示非拉】(bshplh)被拆平(tshpl)】。(賽三十二19)

示非拉  相關語→  拆平
(3)有關城市名

迦薩()必致見棄(),亞實基倫()必然荒涼(ishmmh)。人在正什必趕出亞實突()的民,以革倫也被拔出根來()。(番二4)

迦薩  相關語→  見棄
亞實基倫  相關語→  荒涼
以革倫  相關語→  被拔出根
(4)有關生物的名稱

“烏鴉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他也喝那溪裏的水。”原來的翻譯是:“烏鴉()為他帶來餅和肉在早上;餅和肉在晚上(),他也喝那溪裏的水。”(王上十七6)

烏鴉  相關語→  晚上
(5)有關植物的名稱

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何二12)

她的無花果樹  相關語→  賞賜
(乙)三層次的關係:這種關係較為複雜,是二層次模式的延伸,發展出一種三層次的關係,這種三層次的關係也有兩種模式,分別是事件→名稱→事件及名稱→事件→名稱。

模式三  事件→名稱→事件
事件(A) →  因此→  名稱  相關語→   事件(B)

這是模式一加上模式二的延伸,形成事件→名稱→事件的結構,在這圖表中,事件(A)是交待名稱的來源,事件(B)的描述是用與名稱有關係的相關語;但事件(A)與事件(B)並不一定要發生在相同的時空下,故此事件(A)可以是一件歷史上曾發生過的事件,或一件約定俗成的習慣而已,其中的例子如下:

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瑪三6-9)

抓住  因此→  雅各  相關語→奪取

上述例子中作者選擇一個較為少用的字來表達奪取的意義,這與雅各的字根相同,這樣的做法並非巧合,是作者有目的地就着這個名字而選擇相關的詞類去表達。這個模式可幫助我們明白下列經文。

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出四24-26)

在此暫不討論這段經文的主角,但在這段經文中可發現以下的編排次序:一、西坡拉執行割禮─事件。二、西坡拉說:你真是我的血郎(原文有“因此”一字)。三、受割禮被保護─事件。此描述的次序正符合模式三的格式,就是事件→名字→事件,故此筆者推斷西坡拉的第一句話極可能是一個名字的稱呼,為了保持原音暫時譯作“卡談大民”,其發展的圖表如下:

割禮  因此→  名字:卡談大民  相關語→  受割禮的血保護

模式四  名稱→事件→名稱

這種模式的特色剛好與前面的相反,就是模式二加上模式一,形成名稱→事件→名稱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上先有名稱(A)的出現,而接着描述的事件是採用名稱(A)的相關語,再者此事件的發生亦同時交待新名稱(B)的來源,其節構圖表如下:

名稱(A)  相關語→  事件  →  名稱(B)

事實上,此模式二加模式一的延伸,例子如下:

因為耶和華在那裏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創十一9)

在這經文中巴別是混亂的意思,希伯來文是bll,可是有其他同義詞亦有近似的意思,分別是bwk及hwm。故此可以假設作者選bll有其目的,就是與此事發生地點巴比倫bbl有關連,若然我們接納此論點,則記錄事件的詞類是就着事件發生的地點。

巴比倫  相關語→  變亂  因此→  巴別

這個模式可幫助我們明白下列經文:

大衞來到巴力毘拉心(),在那裏擊殺非利士人說:“耶和華在我面前沖破()敵人,如同水沖去()一般。”因此稱那地方為巴力毘拉心()。(撒下五20)

從經文可看出三點。一、那地方的名字叫巴力毘拉心─名字。二、大衞擊非利士人─事件。三、因事件發生之後,那地方名叫巴力毘拉心─名字。明顯地,第二次出現巴力毘拉心這名字,應與第一次所出現的不同,原因是第二次名字的出現,是交待大衞擊殺非利士人事件之後,其圖表如下:

巴力毘拉心  相關語→  如水沖去  因此→  巴力毘拉心

由於兩次出現的名字相同,故此第二次出現的名字應是帶有諷刺的味道,將原本的名字賦予新的意義,以後再讀這字必令人想起非利士人曾被大衞擊殺,如水沖去一般。

結語

好些時候,名稱與敍事關係的密切,令人不禁懷疑兩者的真實性,當然是以懷疑名稱的真實性居多,意即可能是編者以另外一個名字來襯托敍事的事件,加強故事的緊湊性。但這麼快作出結論未免武斷,事實上亦有不少例子,是敍事的用詞刻意的遷就名稱,目的是保存名稱的真實性,因此實在沒有理由只站在其中一立場來看。在敍事文中名稱的真假問題之外,我們應更聚焦認識名稱與敍事文的緊密性,往往形成一種特別的文學手法;而這種手法少不免要透過原來的文字才可瞭解,對多數沒有學習原文的讀者來說,就須透過翻譯才能窺探箇中原委,故此,如何將名稱與敍事的關係顯示出來,是聖經翻譯的考慮與挑戰。

參考書目

Garsiel, Moshe. Biblical Names - A Literary Study of Midrashic Derivations and Puns. Translated by Phyllis Hackett. Israel: Bar-llan University Press. 1991